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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课程试行免修免考的通知(继教院[2015]16号)

时间:2015-06-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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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了鼓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参加考证学习,探索学习成果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的互认和转换,进一步促进成教教学改革,我校与北京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初级职称》考前培训与在线辅导,现已嵌入我院主页和学生学习平台。经我院和相关学院研究决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初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与在线辅导(包括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部分站点开展的相关职业资格考前培训辅导)并通过考试,其部分课程试行免修免考。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修免考课程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国家考试的学生,免修免考《基础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等课程中的两门(为任选上限);

参加《初级会计职称》培训并通过国家考试的学生,免修免考《基础会计》、《会计学》、《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等课程中的两门(为任选上限)。

二、免修免考申请

1.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必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函授站点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1),同时提供上述相应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核验),由站点负责人或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批。免修免考成绩一律按85分计。

2.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书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学籍,作勒令退学处理。站点要严格审核和完备监督程序,每学期期末向我院学历教育办公室报送课程免修免考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我院适时安排抽查。

三、必要说明

本通知涉及的免修免考如遇国家考试科目或大纲调整,其免修免考课程也将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及时书面通知各函授站点。

开展《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初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免修免考是教学计划改革的一个尝试,希望各站点在试行过程中积极宣传,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未尽事宜和提出建设性意见。

 

附件1: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附件2:课程免修免考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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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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