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教学点: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及我学院相关制度规定,为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16学年学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站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督促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
一、缴费时间及相关要求
2015、2016级学生按第三条规定的方式缴费,时间从2016年1月15日起至3月30日止。如果未按时缴费,教务管理系统将不能完成学生学年自动注册,对逾期注册的学生,视同自动弃学。
各站点须于每年4月底前将当年夏季、次年春季报毕业学生总学费的分成部分汇至我校财务账户。对未按期缴清总学费的,学校和站点将不予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评审。
二、学年学费标准
江苏、江西、山西、福建、广西函授站点学生学年学费标准按上年度不变(具体见附件一)。海南函授站2015级及之前的学生,其学年学费标准按上年度不变;从2016级新生起,海南、云南函授站点学生学年学费标准执行江苏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三、2015、2016级学生缴费方式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开通网银自助缴费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ujsde.com),两种缴费模式:一是学生个人网银支付 (站点负责通知学生登录账号、初始密码规则),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三;二是站点管理员代收代缴学费(站点管理员个人网银支付),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四。网银缴费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有银联标志的并开通网银功能的银行卡。
请各站点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学生缴费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学费缴纳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一、江苏、江西、山西、福建、广西函授站点学生学年学费标准
附件二、海南、云南函授站点学生学年学费标准
附件三、网银缴费指南(学生版)
附件四、网银缴费指南(管理员版)
1701vip黄金城财务处
1701vip黄金城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2月22日